随着中国食品工业的壮大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对休闲食品的市场需求扩大,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下,“互联网+”与休闲食品行业深度结合,中国互联网+休闲食品行业已经迈进成熟期,休闲食品电商模式已经发展成熟,在新零售布局下,头部企业加强线上与线下的互动,O2O模式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在《电子商务法》的落实下,不合规的C2C模式将受到打击,行业发展更加健康。
1、互联网+休闲食品行业进入成熟期
我国互联网+休闲食品行业发展阶段大致分为探索期、启动期、发展期、成熟期四个阶段。2005-2009年为探索期,定位于小众和本地市场的食品电商逐渐兴起,大型零售商也尝试进入,因市场不成熟,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出,食品电商的第一波浪潮很快褪去;2009-2012年休闲食品电商进入启动器,得益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对网购逐渐认可并产生依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食品电商平台迅速崛起。2012-2017年间,三只松鼠(67.620, -0.17, -0.25%)、良品铺子崛起,互联网+休闲食品被推倒风口浪尖,资本大量进入,大型购物平台纷纷涉足休闲食品电商。
目前互联网+休闲食品行业经历了行业内的整合,大型电商平台和以电商起步的休闲食品厂商如三至松鼠等企业的成熟,我国互联网+休闲食品行业的运营与盈利模式逐步清晰,头部品牌价值提升,已经逐步迈进成熟期。’
互联网+休闲食品行业发展历程分析情况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B2C发展加速,B2B模式一定程度受到冲击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下,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扩大,尤其是手机网民数量和占比不断提高,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也带来了居民消费观念的变化,电商成为居民生活的主流购物方式之一,我国休闲食品电商行业中出现了综合性电商平台、垂直行业平台,同时物流企业以及线下超市利用自己在物流体系中的优势和线下实体的便利条件,切入休闲食品电商领域。
中国互联网+休闲食品行业发展模式分类情况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3、零售发展,B2C模式发展较快
商家对消费者模式(简称B2C),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并进行支付。随着网上购物被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所接受,中国的B2C交易额呈直线上升趋势。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B2C零售额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比重为62.8%,较2017年提升4.4个百分点,随着消费升级不断深化,消费者对网购的品牌、品质、服务的关注逐渐提高,B2C市场优势更加明显。
2016-2018年中国网络零售B2C、C2C零售额占比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目前我国休闲食品电商领域已经出现了一批较为成熟的B2C电商平台,其中综合性电商平台包括天猫、京东、苏宁等;垂直型B2C平台包括中粮我买网、本来生活网、中国零食网等自建或第三方平台。同时,休闲食品电商头部企业如三只松鼠、良品铺子等均已推出了自有APP,完善B2C销售渠道。
以综合电商平台天猫为例,通过引入品牌商家,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同时平台为商家提供数据分析、物流体系支撑和信用交易保障等商务支撑服务。平台主要依靠入驻费用、交易佣金、广告排名等进行盈利。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天猫超市、天猫国际中,天猫对供应商进行甄选,商品集中采购和仓储管理,然后出售给消费者,已经在逐步拓展自营业务,这一点与京东类似,天猫虽然仍旧是一个B2C平台,但是“B”中既包含第三方卖家也包含天猫平台本身。
天猫电商平台B2C运营模式分析情况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4、B2B模式有逐步向B2C转移趋势
无论是利用企业自有网上平台或是第三方平台,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利用电商平台进行原料采购、产品分销,同时部分第三方平台可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代理加盟服务,搭建加盟商、代理商数据库。在目前的B2B电商平台中,还可以引入物流方和金融机构,搭建完善的物流支持体系,实现供应链金融支持,形成企业从原料采购到产品分销的一站式服务。
休闲食品电商平台B2B运营模式分析情况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目前阿里巴巴1688综合性采购平台是我国较大的B2B电商网站,可以为休闲食品生产企业与经销企业搭建沟通渠道,实现电子采购,但在休闲食品“冲动性、及时性、高频次”消费特点下,目前个人消费者购买量增大,阿里巴巴平台中休闲食品产品起批量降低,也有部分个人消费者参与购买,整体来看我国休闲食品B2B模式虽然有着较大的市场空间,但是在个人消费者网上购物的迅速扩大下,有向B2C模式转移的趋势。
5、电子商务法下,不合规休闲食品C2C受打击
与一般行业的C2C电商模式不同,休闲食品属于食品行业,在我国受到了较为严格的政策限制。2014年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2018年修改后的《中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休闲食品电商C2C模式相关政策分析情况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网络食品销售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目前我国淘宝、易趣等C2C平台进行休闲食品销售的个体,大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要求,不得在网络上进行休闲食品销售,因此多数处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状态。
未来在《电子商务法》的落实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企业和个人经营者均需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和许可才可以进行休闲食品网络销售,我国休闲食品电商C2C的行业监管将更加规范,C2C模式将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6、O2O模式将成为发展主流
O2O具有连接线上线下的天然特征,能很好的解决传统行业电子商务化的问题,成为互联网渗透实体经济的下一个重点。当前线下传统行业都在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的融合,这其中就包括休闲食品行业。近年来国家给予电子商务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为首的电商巨头纷纷进军食品电商,休闲食品行业电子商务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新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也逐渐涌现。继B2C之后,O2O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博得市场的青睐。对休闲食品行业来说,这种以传统店铺为基础、线下资源为依托,集网店与实体店优势于一身的O2O电子商务模式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目前良品铺子、百草味均在全国开设有线下门店,原单纯做电商的三只松鼠目前也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线下体验店的建设,随着休闲食品电商头部企业在线下的布局以及加强与线上的互动结合,未来O2O模式将成为我国休闲食品电商行业的主流发展模式。
良品铺子O2O运营模式分析情况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更多数据请参考于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休闲食品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深度研究报告》。